全球信息:豪森股份: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
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)
法律意见书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/12 楼
电话:021-20511000 传真:021-20511999
邮编:200120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
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
法律意见书
致: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本所”)接受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
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委托,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
(以下简称“本次股东大会”、
“本次会议”)的有关事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
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
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
“《公司章程》
”)的有关规定,出具本法律意见书。
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,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
管理办法》和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(试行)》等规定,严格履行
了法定职责,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,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
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,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、
资料,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影响,本所
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。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
定的事实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、准确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
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鉴此,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,按照律师
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、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,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:
一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、召开的程序
经核查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。公司已于 2022 年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》,将
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、时间和地点、审议事项、出席对象、登记方法等予以
公告,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。
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 13 点 30 分在辽宁省大连市甘
井子区营城子街道营辉路 9 号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如
期召开。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,其中通过交易系
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,即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
的交易时间段,具体为 9:15-9:25,9:30-11:30,13:00-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
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:15-15:00。
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、有效,本次股东大会
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
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
经核查,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名,代表股份 81,500,771 股,占公
司股份总数的 63.6724%,其中:
(1)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
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、股东代理人签到簿及授权委托书、股东账户卡等材
料,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1 名(代表 13 名股东),
代表股份 81,491,729 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.6654%。
经本所律师验证,上述股东、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,其出
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。
(2)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
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
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 人,代表股份 9,042 股,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.0071%。
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,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
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。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经本所律师验证,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
理人员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影响,部分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
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。
综上,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。
三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
经本所律师审核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
范围,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议案相一致;本次股东大
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,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
情形。
四、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
(一)表决程序
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经计票人计票、监票人监票,并当场公布表决结
果,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。
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。其中,通过上海证券交易
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 年 1 月 11 日 9:15-9:25,9:30-11:30,
网络投票结束后,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
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。
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,并在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
的重大事项的议案中,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,形成本次股东
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。
(二)表决结果
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。根据统计表决结果,本次股东大会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提交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: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500,771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106,603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中小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:8,097,761 股,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8909%。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表决结果:
同意:81,491,929 股,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91%。
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《公司法》
《上
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
的有关规定,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。
五、 结论意见
综上所述,本所律师认为,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
程序、召集人资格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
法》
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
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(以下无正文)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
(本页无正文,为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
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》之签署页)
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:
董君楠
负责人: 经办律师:
顾功耘 宋午尧
年 月 日
上海·杭州·北京·深圳·苏州·南京·重庆·成都·太原·香港·青岛·厦门·天津·济南·合肥·郑州·福州·南昌·西安·广州·长春·武汉·乌鲁木齐·伦敦
地 址: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/12 层,邮编:200120
电 话: (86)21-20511000;传真:(86)21-20511999
网 址: http://www.allbrightlaw.com/
查看原文公告
2023-01-11 20:08:05
2023-01-11 16:03:33
2023-01-11 12:00:47
2023-01-11 10:46:51
2023-01-11 07:31:19
2023-01-10 20:37:36
2023-01-10 17:25:40
2023-01-10 14:56:48
2023-01-10 12:39:26
2023-01-10 12:48:11
2023-01-10 12:15:41
2023-01-10 11:27:30
2023-01-10 11:27:55
2023-01-09 16:04:11
2023-01-09 12:38:24
2023-01-09 09:41:46
2023-01-07 00:49:12
2023-01-06 17:50:18
资讯
品牌